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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入境

特别提醒

  近来,厄瓜多尔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我侨胞被拒入境的案件,主要是由于常驻厄瓜多尔的侨胞离厄时间超过了厄移民法规定的时限,导致签证被吊销。故特就厄移民法有关条例说明如下:

  厄侨民法(Ley de Extranjería)规定,在厄居住之外国人,取得厄居留权(不论何种居留签证)不满2年者,每年离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90天;取得居留权(不论何种居留签证)满两年及其以上者,每次离厄时间不得超过18个月,否则一经发现,所持签证即被吊销。

  离厄时间超期的华侨请及时向厄瓜多尔有关部门咨询补救措施,切不可心存侥幸。


入境须知与海关规定

  厄机场移民局历来对中国人入境严加检查。无论取得何种签证,申请人入境时需随身携带与自己获得签证种类相符的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如银行存单、担保信、公司或关系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以备核查。填写入境登记表时,应注意避免出现与其签证种类不相符的内容。有时因机场移民官员马虎或盘查时间较长,要注意取回自己的护照并检查是否在其护照上盖了入境戳。

  按一般国际惯例,厄瓜多尔不允许携带水果、动植物及其他违禁品入境。厄海关一般况以抽查的办法履行检查。行李的重量和数量一般不要超出正常自用的范围(一般为两件,每件约20公斤),尤其是短期来厄者,如发给的签证停留期为30天,携带的物品超出正常自用范围或同一物品数量过多,被发现后须补交关税或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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